重申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《民事裁定书》的禁令

2021-09-02

        20191113日,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(2019)赣09行保1号《民事裁定书》并裁定: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、株式会社传奇IP立即停止在中国大陆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涉及网络游戏《Legend of MIR II(中文名《传奇》)的改编权授权等。

20191119日,娱美德有限公司及株式会社传奇IP向法院申请复议。经审理,2020325日,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:基于以上考量,本院采信亚拓士公司享有《传奇》在中国大陆独立对外授权的权利主张。故娱美德有限公司、株式会社传奇IP提出的解除本案行为保全的复议请求,本院不予支持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八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》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经本院审判文员会讨论决定,裁定如下:驳回娱美德有限公司、株式会社传奇IP的复议请求。

根据以上生效裁定及复议后被驳回的裁定,株式会社传奇IP20191119日已经被禁止在中国大陆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涉及网络游戏《传奇》的改编权授权。在法院裁定后,株式会社传奇IP公然挑战中国的禁令,企图通过香港公司的再授权来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。

宜春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已经明确亚拓士享有《传奇》在中国大陆独立对外授权的权利,亚拓士将《传奇》著作权独家授权给蓝沙信息、上海数龙后,金丰集团获得最终在中国行使《传奇》授权及维权的排他性权利。

金丰集团从合法授权到打击侵权游戏,净化市场和保护玩家之外,也希望重建一个健康有序的《传奇》授权环境,让更多的从业者能够合法加入到《传奇》的世界中,为玩家积极的塑造更有创意的玩法。

特此声明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金丰科技信息(深圳)集团有限公司

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

附:江西宜春复议民事裁定首页

江西宜春复议民事裁定_(2019)赣09行保1号_00.png

附:江西宜春复议民事裁定尾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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